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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体检代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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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体检代检什么原因会复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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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诚信体检代检 时间:2023-10-05 体检代检联系方式:18007558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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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复检多数是因为血脂,心律,或者是其他的容易引起体检代检波动的数据不符合的情况下,则可以进行复检的。而复检的时候,工作人员也会告诉复检的人。
深圳体检代检什么原因会复检(体检代检过后为啥又要复检)
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建立以来,录用主管机关会同卫生行政部门普遍制定下发了公务员录用体检代检办法和标准,这些办法和标准对选拔高素质的公务员发挥了重要作用。人事部、卫生部在总结各地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机关工作的需要,坚持尊重科学的原则,在充分调查研究并广泛听取医学专家、法律专家、从事录用工作人员等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本着以人为本的理念,制定了《公务员录用体检代检通用标准(试行)》。
公务员录用体检代检要在录用主管机关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主检医师应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主检医生要根据体检代检情况作出体检代检结论。体检代检医院要加盖公章。
公务员体检代检什么情况下会被要求复检
1,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代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代检,用人单位和考生对体检代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代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
2,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代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对视力、听力、血压、心率等项目有疑问的,可当场进行复查,得出结论后不再对这些项目进行复 检。
4,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代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代检,均不进行复检。
5,必要时,地级以上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要求体检代检对象复检,不受时间和体检代检次数的限制。
公务员体检代检复检是什么,同学接到通知了要去复查
复查,确切地讲说是进一步检查,就是第一次体检代检时个别小指标有问题,再带着你们确认一下,一般都不是什么大问题,如果有很严重的问题会直接通知你不合格。
复查原因:
有时因紧张过度,休息不好,导致体检代检指标稍不正常,经过休息或安静下来后体检代检指标达标,本身就没有器质性病变的经休息后就会正常的,或感冒药后损伤了肝功能,指标大几个单位,停药后就会恢复的。
体检代检的项目:
一般有血压、脉搏、心率、血常规、尿常规、心电图、身高、体重、视力、嗅觉味觉、有无色盲色弱、腹部B超、胸部拍片、肝肾功能、两对半等。
公务员体检代检复查是什么原因啊是哪里问题很
考公过来人回答这个问题:
正常来说,公务员体检代检要求并不算高,除非个别人的个别体检代检项目没过关,可能需要复查,比如血液检查、心电图、血压等等不符合要求,这种一般会要求复查。
不过一般如果自己不是大问题,都不会影响,复查一下就可以了,特别像是血压这种,有可能只是体检代检的时候,运动过或者只是心情激动导致,这种问题都不用担心。如果自己心里也清楚自己身体有比较大的问题,那可能就难了。
由于你没讲清楚是什么问题,所以只能问答到这有任何问题可以追问或私聊。
银行体检代检会因为什么原因再让复检
银行体检代检有些项目体检代检不合格要求复检,
就是核实一下第一次的体检代检结果,
体检代检结果以复检为准,
复检再不过要被刷了。
教师编制体检代检出现什么问题需要复检
教师工作快4年了
体检代检也是不能自己过关的
以前事业单位体检代检找的宜友体检代检体检代检帮我的
现在每年的年度体检代检都是让那边帮忙的!
祝你工作愉快,全家幸福!--宜友体检代检体检代检
公务员体检代检什么情况需要复检,如何复检
按照国家发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代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考试体检代检中的二十一条,只要有其中一条不合格,就需要复检。这二十一条体检代检内容是:
第一条 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克山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
第二条 血压在下列范围内,合格:收缩压90mmHg-140mmHg(12.00-18.66Kpa);舒张压60mmHg-90mmHg (8.00-12.00Kpa)。否则不合格。
第三条 血液病,不合格。
第四条 结核病不合格。
第五条 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不合格。
第六条 严重慢性胃、肠疾病,不合格。
第七条 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
第八条 各种恶性肿瘤和肝硬化,不合格。
第九条 急慢性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不合格。
第十条 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内分泌系统疾病,不合格。
第十一条 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不合格。
第十二条 红斑狼疮、皮肌炎和/或多发性肌炎、硬皮病、结节性多动脉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弥漫性结缔组织疾病,大动脉炎,不合格。
第十三条 晚期血吸虫病,晚期血丝虫病兼有橡皮肿或有乳糜尿,不合格。
第十四条 颅骨缺损、颅内异物存留、颅脑畸形、脑外伤后综合征,不合格。
第十五条 严重的慢性骨髓炎,不合格。
第十六条 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不合格。
第十七条 有梗阻的胆结石或泌尿系结石,不合格。
第十八条 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艾滋病,不合格。
第十九条 双眼矫正视力均低于0.8(标准对数视力4.9)或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不合格。
第二十条 双耳均有听力障碍,在佩戴助听器情况下,双耳在3米以内耳语仍听不见者,不合格。
第二十一条 未纳入体检代检标准,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其他严重疾病,不合格。
体检代检不合格的考生,可在接到体检代检结果后7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只检查不合格的项目,程序与第一次体检代检时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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