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统一使用广东省教育厅印制的“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进行体检,体检表需贴上体检人近照,学校在确认其身份后在照片上盖上职能部门印章,体检医院认真核对体检人身份证后,方可进行体检。
二、体检医院应按照以下的体检操作规程进行体检:
1.心脏听诊:心脏收缩期杂音按六级划分,卧位安静时听诊肺动脉瓣膜区达到三级,其它瓣膜区达到二级,改变体位反复听诊心脏杂音确属生理性者,可作“正常”结论。
2.期前收缩每分钟6次以上应立即做下蹲试验,运动后早博消失,或偶有1-2次,心电图正常,可作“正常”结论。如每分钟仍在6次以上,做“不正常”结论(以体检当日测量为准)。不完全性右束支传导阻滞确无心病变者可做“正常”结论。
3.听诊测量血压时舒张压以变音为准,由于精神紧张,血压超过18.66/12kpa(140/90毫米汞柱),同时伴有心率快的受检者(如急发性高血压),嘱其休息一刻钟至半小时测第二次,选其中低值,记入体检表,如仍不正常,适当休息,多测几次,但必须以体检当日血压为准。
4.肝、脾检查以平卧位平静呼吸为准。肝大、质中等硬度以上,肝、脾同时触及,肝在肋下2cm以内,脾在胁下1cm以内,肝功能正常;肝在肋下超过2cm(肝生理性下垂除外);脾肿大且脾功能亢功;单纯脾大2cm以上,均视为不正常。
5.色觉检查用《喻自萍色盲本》或空军后勤部卫生部编印的色觉检查图,必须由专科护士或医师检查。
6.单颜色识别能力检查(单种颜色分别认识能力):1)医生从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的导线或采用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的字母、数码、几何图形、信号灯中任选出一种供受检者识别,在5秒钟内讲出颜色名称;2)医生任意讲出一种颜色名称让受检者在5秒钟内从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的导线或采用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的字母、数码、几何图形、信号灯中准确找出该颜色的导线字母、数码、几何图形、信号灯。以上两种方法交替进行。将能认出的颜色在其名称上作“”符号,记入体检表(彩色图案及彩色数码能力正常者不必检查此项)。
7.视力检查统一采用标准对数视力表,用5分钟记录法记录检查结果,任何一眼裸视力低于4.8者,需用矫正镜片测视力,矫正不到4.8者应查眼底。眼底仅见近视特征无其他异常者,增加镜片度数远视力即有所提高。可将实际检查矫正视力及矫正度数,记入体检表。
8.测听力采用音叉试验。用一套3个倍频检频音叉C128、C256、C512、分别检查气导和骨导的听力。检查气导听力时,检查者手持叉柄,用叉臂敲出另一手掌内大鱼际肌(不能敲击过响,以免产生泛音),将振动的两叉臂末端置于耳道口1cm处,呈“三点一线”;检查骨导时,将叉柄末端的底部后置于乳突部。采用施瓦巴赫试验(ST)结果是(±)者为合格;出现(+)或(-)者为不合格。
9.嗅觉:用醋、酒精、水三种,全能辨别为正常,能辨别1-2种为迟钝,三种全不辨别者为丧失(体检时患感冒者,约定一周后复查)。
10.肝功能检查采用速率法,抽血前应空腹12小时,忌饮酒,保证睡眠,检验后将结果值记入体检表。
11.乙肝两对半检查结果判定标准参照粤人发[2004]22号有关文件规定,将结果记入体检表。
12.胸透(X光)检查:透视视野应避免佩戴金属饰物,避免穿着金属扣的衣服,以免影响检查结果。要指定专人组织,排好顺序逐个对照检查,以防漏检或作B。透视后将结果记入体检表。
三、主检医师及时综合各科检查结果,根据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在“体检结论”一栏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并签名;医院根据体检结论在“体检医院意见”一栏填写“符合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或“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并加盖医院印章。